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拟撤销豫GD80036等22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公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42号)规定,近期对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经核查,豫GD80036等22台网约车存在长期未年审,经下达通知后仍未整改到位,依据平台公司申请我局拟依法依规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佐证材料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科307房间,逾期未反馈将依法依规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纸质版、电子版证件自动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3-3523327
2026年2月5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