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买世蕊、韩清宇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新乡市放宽办理公交老年卡限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新政办[2016]146号),《意见》规定“凡具有本市区户籍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目前我市已按照该规定执行,同时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基干民兵、消防人员及残疾人士等社会群体免费乘车服务,由此产生的财政亏损统一纳入到公交政策性补贴范围,市辖区之外的县(市)暂不在此范围。由于我市财政承受能力有限,如将年龄和户籍同时放宽,导致财政负担加重,影响全市城市客运高质量发展。同时,经与周边地市沟通联系,除个别地市外,其他地市暂不能使用暂住证办理老年公交卡。
下一步,我局将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公交服务政策,方便市民安全便捷出行。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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