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与市气象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与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联动,6月20日,市交通运输局与市气象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珂,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卢霞参加签约仪式并鉴签。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强勇,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益炜代表双方签约。
徐珂指出,市交通运输局与市气象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希望双方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在共推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提升交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联合发布交通气象服务信息,强化交通气象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等方面进一步凝聚合力、携手共进。市交通运输局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分工合作、创新发展”的原则,加强交通与气象数据共享与融合应用,共同筑牢交通领域防灾减灾防线,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赵卢霞强调,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旨在充分发挥各自领域内独特资源和服务优势,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交通气象观测设施,强化交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建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交通预警机制,加强科研合作与人才培养,推动交通气象服务融合发展,共同探索新的服务模式和服务领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气象和交通运输服务。市气象局将以此签约为契机,不断深化合作内容、拓展合作领域,力求在交通气象服务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共同为保障新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本次签约标志着交通气象深度合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气象助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安全出行的能力水平将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