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豫GD17303等19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公告
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聚合平台:
根据《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42号)规定,近期对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经核查,豫GD17303等19台网约车(详见附件)存在长期脱审问题。依据平台公司申请我局于10月26日对豫GD17303等19台网约车发布拟注销公示,经发布公示后部分车辆仍未整改到位,现公示期已满。我局将依规注销豫GD17303等19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纸质版、电子版证件自动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3-3523327
2026年10月30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