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交通运输局新乡市华能矿起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延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规定,我局对新乡市华能矿起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提交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延续申请进行了初步审查。经审查,新乡市华能矿起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符合有关许可条件,准予延续经营许可。现对延续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该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城市客运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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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8日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延续表
申请单位 | 申请事项 | 延续经营许可 截止时间 |
新乡市华能矿起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延续 | 2028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