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撤销豫GDK8533等12台网约车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42号)规定,近期对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经核查,豫GDK8533等12台网约车(详见附件)存在长期脱审问题,经下达通知后仍未整改到位。依据平台公司申请我局拟依法依规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当事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307房间,逾期未反馈将依法依规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纸质版、电子版证件自动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3-3523327
2025年2月28日
拟撤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明细
序号 | 车牌号 | 所属平台 |
1 | 豫GDK8533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2 | 豫GDG2292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3 | 豫GD87869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4 | 豫GD82336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5 | 豫GDH8598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6 | 豫GDB9763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7 | 豫GD87089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8 | 豫GD01301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9 | 豫GD16895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10 | 豫GD80531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11 | 豫GD51791 | 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 |
12 | 豫GDA5958 | 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