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引导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积极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新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牵头对《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意见》(新政文〔2017〕125号)进行修订,形成了《关于发展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征集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反馈意见请注明“《关于发展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建议”字样。个人反馈意见建议应注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反馈意见应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将视为无效意见。
意见建议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xjtjkyk@163.com。
附件:《关于发展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发展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