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业务领域: 道路运输 案件类型: 货运
案由:荆XX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案
案例简介:2025 年 02 月 15 日 09 时 40 分,新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法在 310省道处实施行政检查,经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现场人员执法身份后,对郭XX驾驶的车牌号码为豫 GFXXXXX的轻型厢式货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登记所有人为荆XX,司机拉载袋装酸奶从关堤乡综合信兴物流园到郑州市,司机无法出示道路运输证和其他有效证明,经调查,车主荆XX未取得道路经营许可。经调查核实,荆XX实施了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