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运河的《催告书》送达公告
韩运河(身份证号:410781********2617):
因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豫新交执法催告字[2024]第0813002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处理地址:新乡市华兰大道283号(新乡市三十中对面)交通执法违章处理室,联系电话:0373-3523602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5 年 3 月 14 日
豫新交执法 催告字[2024]第0813002号(第一联).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