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检查事项和依据
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1 |
对道路客运经营者的检查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3)》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2 |
对道路客运站经营者的检查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3)》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3 |
对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运营者的检查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2017)》第三条第三款 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
4 |
对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者的检查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第六条第三款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 |
5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的检查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3)》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
6 |
对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运输经营者的检查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23)》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应当按照劳动保护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
7 |
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检查 |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23)》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国际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工作。 |
8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检查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22)》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
9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检查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3)》第六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
10 |
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的检查 |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2021)》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工作。 |
11 |
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的检查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第四十五条 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收费公路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向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收取任何费用。 |
12 |
对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及管理单位的检查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第三条第三款 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
13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的检查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20)》第四十一条 交通运输部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检查。 |
14 |
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程序与建设市场的检查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5)》第三十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时,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
15 |
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7)》第二十条第二款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科学、规范、公正地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阻挠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16 |
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的监督检查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第五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17 |
对浮桥渡运企业的监督检查 |
《河南省浮桥管理办法(2017)》第二十四条 水路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浮桥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浮桥安全运营的监督检查,并定期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浮桥渡运企业立即消除;消除不了的,责令停止运营。 |
18 |
对网约车平台经营者的检查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加强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查与证件核发管理。 |